来源: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:佚名发布时间:2007-06-15
?环境保护部公告
公告 2009年第39号
关于禁止生产和使用1,1,1—三氯乙烷(TCA)的公告
为履行《?;こ粞醪阄材晒肌泛汀豆赜谙某粞醪阄镏实拿商乩槎ㄊ椤?/span>(伦敦修正案),?;せ肪常荨吨泄某粞醪阄镏手鸩教蕴曳桨?/span>(修订稿)》,以及我国政府与联合国多边基金执委会签署的《中国化工行业1,1,1—三氯乙烷(TCA)生产整体淘汰计划》、《中国清洗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整体淘汰计划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1,1,1—三氯乙烷(TCA)生产和使用的监管工作公告如下:
?一、自
二、自
三、凡生产、使用原料和必要用途1,1,1—三氯乙烷(TCA)的,相关企业必须向环境保护部申请,经批准后方能生产和使用。
四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,切实做好1,1,1—三氯乙烷(TCA)的淘汰工作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,由地方环境?;ぶ鞴懿棵呕嵬泄夭棵乓婪ùΨ?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○九年七月二十日
主题词:环保 臭氧层 ?;?/span> 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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